马某贩毒案(6)
作者:段宏坤 更新时间 : 2016-03-20 浏览量:1109
我们用事实说话——案例(6)
--贩毒女一审被判十五年,辩护人力争发还后改判七年半
城区某无业女马某因涉嫌贩卖毒品“筋”117克,一审被城区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五年。二审委托本律师后,我重点以贩毒品的包装分大小包,重量不一,存在加工数量问题提出事实不清的上诉意见。二审采纳后发还重审,重审时我又提出了本案存在犯意引诱,马某有立功情节的理由,还强调了贩毒中有大包(0.6克)和小包(0.3克)两种数据,在证据灭失情况下,应以小包来认定,贩毒数额应为91.56克的观点。因开庭精彩,上述观点当场被法院采纳,使马某被改判为七年半,家属及本人均十分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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